来源:海报新闻

一场寻常的表演,却成了生命的定格。

4月15日晚间,安徽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尹楼村一表演现场,两名演员高空表演时,女演员坠落。演出公司回应称夫妻演出前因吵架没系安全扣,对此该名女演员的丈夫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予以否认。其间原委仍需多方调查,但女子的死却是血淋淋的事实。


(相关资料图)

主持人为何在开幕式时自豪的强调该杂技表演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以“表演最真实的杂技”为卖点的“艺术献生”是谁之过?绸吊表演中没有保险绳是业内常态吗?主办者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关键是什么?

“表演最真实的杂技”绝不等于漠视安全

据悉承办本场演出公司为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天眼查显示,这家公司曾在2021年3月12日因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被安亳州市文旅局罚款五万元。

从事发前主持人把“表演最真实的杂技”作为开场卖点,到表演公司的王总“演了三四年了没出现这样的问题”的表述来看,这样“最真实的杂技”至少已经表演三四年了。

翻看亚西传媒过往杂技表演视频,发现很多都是无防护高空表演。有时候由于舞台太小,杂技演员甚至在观众的脑袋顶上表演,一旦失手摔落,后果不敢想象。

空中节目为满足观众的“刺激”心理,对于杂技演员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极高。拿无防护措施当危险表演的噱头或许是这家演艺公司吸引观众、赚取收入的最大卖点之一,但“表演最真实的杂技”绝不等于漠视安全。高空杂技表演具有极高的风险性,一旦出现失误,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杂技安全保障工作也容不得任何疏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演出团队或出于成本考虑,没有为表演者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这是对演员生命安全的严重漠视。

一根保险绳拉出行业安全隐患

据一位现场目击者称,此次演出舞台上并没有设置安全垫之类的保障用具,由于村里都是小路,救护车很难开进来,后来是现场的工作人员通过开辟的一条绿色通道,才把受伤演员抬出观演区送上救护车的。“据说是由于设备转动太快。”

有网友称曾提醒过他们应加强安全保障

河南一家职业学校教授的何老师从事高空表演25年,现在做了杂技表演老师,她从专业角度分析了可能造成此次意外的原因。“吊车不应该升这么高,表演杂技的意义是传承,不是冒险,不代表是玩命。”何老师说,正常情况下,高空表演使用升降机,有稳定器,起落时不会造成大幅度摇摆,而吊车本身的安全性没有升降机高,如果演员经验少,高度太高就会有危险。此外,何老师认为,男女搭档之间的配合是非常重要的。“最近天气比较热,身体会出汗,容易打滑。”

再反观这场经过报备的演出,吊车高升,上无配备安全扣,下无拉好防坠网,这根缺失的保险绳也拉出了整个行业的安全隐患。有杂技团资深演员表示,杂技中的绸吊表演是没有保险绳的。“表演绸吊的两个人,会有怀抱、翻滚等动作,假如身上系了绳子,会直接影响动作的施展。”据其表述,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绸吊表演都是没有保险绳的。在空中飞人项目中,会有高空抛人的动作,表演时下方会进行布网确保安全。但绸吊项目的安全则要靠身体的核心力量,特别是与搭档之间的默契和信任。

此次安徽杂技女演员高空表演坠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从多个层面加强杂技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政府监管,确保每一场演出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

关于此事,头条号认证作者“娟姐看法”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

主办单位和演出公司应当为此承担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群体性活动的组织者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组织者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具体而言,女演员是演出公司的员工,其在表演时属于在工作期间,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这场表演的组织者,不仅对现场观众有安全保障义务,对幕后的工作人员和表演者同样有。

也就是说,管理者管理不到位、没有去检查演员有没有做足安全保护措施,就是没有尽到义务,故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主办者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关键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上述严重后果其中就包括致一人死亡的情节。

刑法第134条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这场演出有没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就是是否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关键。当然,具体实际情况,要以公安机关最终调查结果为准。

同时,也有有网友表示,如果丈夫真的明知道妻子没扣安全扣,还让其升空表演,那就要深入调查一下了!对此,您怎么看?

(海报新闻编辑沙斯媛综合自宿州埇桥发布、央广网、钱江晚报、九派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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