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

公告


(资料图片)

为全力做好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及岗位数量:

按照临时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人员范围:

定兴县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从事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定兴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4、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无注册营业执照或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经历。

四、岗位安置及期限:

本次招聘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到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从事基层社会服务类、公共就业服务类工作。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福利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河北省规定的定兴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执行,以后根据省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相应调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5日。

七、报名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创业证(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办理),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定兴县开放路279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四楼西侧再就业办公室。

八、资格复审:

1、申请人在报名现场提交个人材料,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2、确定岗位和拟聘人员,符合条件择优上岗。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