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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治日报》第02版刊登“一场‘炕头上’的检察听证会”一文,内容如下:

一场“炕头上”的

检察听证会

韩  宇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星台街道办事处葡萄沟村村民牟某家里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检察听证会。司法救助申请人牟某某因车祸瘫痪在床,普兰店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当事人家中,邀请了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代表等三人作为听证员参加这次“炕头上”的检察听证会。

2021年2月,牟某某驾驶摩托车与张某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在普兰店区同皮线发生碰撞,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造成牟某某严重受伤(被评为一级残疾),其治疗花费的近30万元也未能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有效赔偿。

2023年3月,牟某某通过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普兰店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按照一体化办案机制将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控申部门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牟某某的诉求耐心倾听,从检察职能、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受邀的听证员全程参与,并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角度,就本地司法救助标准、如何深化救助措施、如何能够对牟某某家庭进行长期帮扶等充分发表了意见,最终一致同意对牟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以缓解其生活困境。

听证会后,检察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就如何对牟某某家庭实行全方位帮扶救助交换了意见,当场确定了由村委会为其申请低保,争取相应残疾人待遇保障;检察机关也将牟某某家庭困难情况反馈其他社会部门,争取给予该家庭更多帮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积极作用,让司法救助的温情得到更充分的展现。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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